首页 中心概况 实验教学 师资队伍 设备与环境 成果与示范 申报视频 互动平台
 
    中心发展历程
    中心规章制度
    设备与环境
    申报视频
    互动平台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实验教学 >> 中心概况 >> 中心规章制度 >> 正文

数学与统计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19-07-08 浏览次数:

1、实验教学中心针对本系在读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博士生和教师。在不与本系师生教学科研冲突的情况下,实验教学中心对全校各院系开放。

2、实验教学中心是直接服务于师生的教学科研,主要用于学生实验和科技竞赛、教师教学研究、科学计算、论文编辑以及上网查询学术资料、收发电子邮件等。

3、上机实验人员对实验室设备要加以爱护,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,大功率仪器设备使用专用电线和开关,请勿随意开关电源、插拔网络电缆等,如有特殊需要请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协商。若发现人为操作错误,导致设备损坏,由当事人负担维修设备所产生的费用。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。

4、实验教学中心所使用的软件统一由管理人员安装。如果需要安装专用软件,请提前与实验管理员联系。

5、个人文件请注意备份;不得轻易删改他人的程序文档。

6、实验教学中心设备不外借,对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,并严格按借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。

7、注意防火、防盗,如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,发现盗情及时拨打110报警,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,随后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。

8、凡进入实验教学中心者,必须登记,外单位人员禁止入内。

9、实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、会客,严禁在室内吸烟、酗酒。

10、实验教学中心应定期打扫,实验人员应自觉维护室内清洁,不要将食物、饮料带入室内。

11、新生进入实验教学中心,开展科研学习和工作前,需进行实验教学中心安全教育。

12、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状况应急培训,有利于实验人员提高安全意识、遵守操作规范,提高实验人员对实验室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,从而保障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运行。

 

 

数学与统计学实验教学中心

二○一五年二月


 

bat365在线平台    ICP备案:陕ICP备05001616号

地址:西安市雁翔路58号     电话:029-82066380 邮编:713300

 
Baidu
sogou